设为首页 | 收藏本站

黑龙江省兰西县法院平山法庭:粮食补贴款起争议法官断案一日化解

 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24-03-20 15:06来源:黑龙江
文章附图


        本网黑龙江讯(李宣忠 南峰) 兰西县人民法院平山法庭优质高效化解涉农案件纠纷,有效推动辖区农村农业健康发展。近日,法庭在开庭前,一日化解一起由农村土地转包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。被告当庭返还原告粮食补贴款4万元。双方息事宁人,握手言合,并为法官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举措点赞。

案情回顾

     肇东市宣化乡某村刘某全、刘某起、刘某成、葛某军4人于2021年转包兰西县平山镇某村张某宝、田某军二人承包的475亩耕地,转包期限为1年,约定种植玉米275亩、大豆200亩,转包费为202,000.00元,双方签订了转包合同,刘某全等4人交付了转包费。当年秋收后,275亩玉米补贴款、200亩大豆补贴款被张某宝、田某军委托他人代收,刘某全等4人向张某宝等二人索要补贴款,张某宝、田某军拖欠二年多拒不给付,为此刘某全等4人诉至兰西县人民法院,要求张某宝、田某军立即给付475亩耕地的国家补贴8万元,并由二被告承担诉讼费用。

速调速裁

    平山法庭立案后,承办法官赵式立认为,该案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,属于涉及“三农”案件,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保护,在向被告张某、田某送达应诉材料时,仔细向其了解占用475亩土地粮食补贴款的理由、法律依据,在理清案情关系后,承办法官决定立即进行庭前调解。首先,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国家对享受粮食补贴款的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指明被告不具备享受粮食补贴款的法定条件,考虑到被告转包给原告土地时,转包费较低,根据双方原有的亲情、友情和未来继续合作的远景,建议原告降低诉讼请求,寻求和平解决矛盾纠纷,在办案法官的引导下,双方当事人放松了情绪,心平气和地协商,通过多轮的协商调解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被告当庭给付原告粮食补贴款4万元,原告放弃了其它诉讼请求,该案一日内调解结案,达到了定分止争的良好社会效果。



法官寄语

     粮食补贴款是国家为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,由国家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,将粮食补贴发放给种粮农民.粮食补贴的原则是谁种地补贴给谁,若土地转包协议中没有明确补贴归谁,则按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,因此,在土地流转过程中,协议尤为重要,双方补贴如何分配,需要明确写在协议当中,这样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发生,人民法院在调解时,即要参照土地承包相关法规,又要考虑国家“三农”惠民政策,同时兼顾当事人的实际情况,乡土人情,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,能够柔情化解矛盾纠纷,达到案结事了,政通人和的目的。

    人民法庭应根据辖区大农业生产特点和群众需求,坚持把服务保障“三农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,不断延伸和拓宽司法服务职能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把诉源治理、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,着力打造“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庭”,方便快捷为群众服务,即减轻当事人的诉累,又减少诉讼成本,有效地维护乡村和谐稳定。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“三农”高质量发展,加大诉源治理力度,为服务“三农”提速,切实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任。


最新消息

最新消息

副标题